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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5-04-27来源:上饶城投人气: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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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督查文件精神,加强公司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为目的,以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水平为重点,明确督促检查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集团公司的做大、做强、做优。
二、组织领导
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督查工作;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的督查工作;副组长负责配合分管工作范围内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深入一线、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2、注重实效原则。着力推进工作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坚持把注重实效原则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办实事、求实效。
3、奖惩分明原则。以明确的工作目标、严格的考核标准、可行的奖惩方式、合理的奖惩尺度,确保顺利、有效的推进督查工作。
四、督查事项
1、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项目部及其个人的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2、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含节假日值班);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其他需督查事项。
五、督查方式
督查对象包括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项目部以及其个人。
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督查对象进行督查,督查方式有促办督查、实地督查、跟踪督查、明查暗访等。对一些重点、难点和重大的工作任务或问题,则另制订具体的督查方案,通过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专项督查。
对督查情况下发《督查情况工作通报》。
六、督查流程
1、登记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督查任务后立即填写《督查登记表》,内容包括督查事项、督查对象、督查人员、督查结果等。
2、审核转办。《督查登记表》送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长审批后,抄送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并由督查人员签收,开始督查工作。
3、延期调整。对一些难度大,难以如期办结的工作任务,如确实存在客观问题,由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提出延长办理期限的意见,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给予延期调整,并按新的期限进行节点考核。
4、工作通报。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人员三天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工作报告及《督查登记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编《督查情况工作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下发。
5、文件归档。所有督查文件统一编号,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办结一件整理一件,交由档案室分类归档。
七、奖惩措施
(一)处罚措施
1、未完成本意见第四条第1项督查事项,第一次督查对象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相关人员罚款200元;第二次督查对象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相关人员罚款400元;第三次督查对象主要责任人停职,相关人员罚款600元。
2、未完成本意见第四条第2项督查事项,除不发当日工资(含绩效工作)外,第一次由领导小组约谈督查对象;第二次督查对象罚款100元;第三次督查对象罚款200元;第四次督查对象停职检查。
3、所有罚款从次月开始,在工资中扣除。
(二)所有处理决定在《督查情况工作通报》中公布。
(三)督查结果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在当年《督查情况工作通报》中被批评三次及以上,原则上主要责任人或相关工作人员次年不予晋升;被批评五次及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报党委会议审议后,进行调岗或降级。
(四)督查对象如不配合督查工作或弄虚作假,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情节严重者,报党委会议研究。
(五)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种评优、评先活动评选指标之一。
八、被上级巡视组、检查组、督查组等机构部门发现问题及通报,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当事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情节严重者,报党委会议研究。
九、本意见从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