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tly build five types of urban investment and build a century old state-owned enterprise
上饶市城投集团公司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暨“十个严禁”

2015-05-15来源:上饶城投人气: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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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落实,加强企业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员工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意识,推进“廉洁型”企业建设,经研究决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下发本规定。集团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要认真遵守《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用自身行动营造集团公司廉洁从业氛围。
  一、严禁与投标人或中介机构私下串通,不得干扰招投标的正常工作程序,个人不得接受或索取中标单位评标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二、严禁干预大宗设备、物资和办公用品的公开采购,不得违反程序确定供应商,不得收取供应商回扣或好处费。
  三、严禁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与业务关联方暗箱操作,不得收取业务关联方钱物。
  四、严禁公款报销个人消费、公车私用、业务招待费超出预算控制。
  五、严禁公款私存等不当行为,个人不得收取任何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存款)奖励、回扣或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奖励。
  六、严禁工作环节中故意刁难、拖延业务关联方等行为,不得索取或接受业务关联方钱物。
  七、严禁工程人员索、拿、卡、要等行为,不得与施工方、监理方串通多签或巧立项目签证增加投资。
  八、严禁资产处置(租赁、出售)环节中与利益关联方串通的行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与好处。
  九、严禁征地拆迁等涉及资金补偿事项中与被征收方私下串通等行为,不得损公利己、套取公司资金。
  十、严禁日常工作、生活中出现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举止。